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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团结之花绽放八桂
来源:广西日报     发布日期:2017-02-13 16:16

  民族团结是各族人民的生命线。

  广西地处祖国西南边疆,拥有壮、汉、瑶、苗、侗、仫佬、毛南、回、京、彝、水、仡佬等12个世居民族和44个其他民族,少数民族人口达2000多万,是全国少数民族人口最多的省区。作为边疆少数民族自治区,巩固发展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事关经济发展大局,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和边疆巩固安宁。

  2011年11月,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作出了“加快民族事业新发展,建设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的决定,计划用5年时间大力推进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建设,并在自治区级层面成立了相关机构,把具体工作任务明确分解到各级各部门,吹响了“集结号”。

  5年来,我区不断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打造了更加亮丽的民族团结进步品牌,各民族的团结基础更加牢固,各项民族事业更加发展,各民族的关系更加和谐。在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建设的“收官”之年,交出了一份满意的答卷。

  如今,八桂大地各族干部群众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爱护民族团结、像珍视自己的生命一样珍视民族团结,在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大道上阔步前进,谱写出一曲曲民族团结、血浓于水的赞歌。

 

凝聚共识固根基 各民族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

 

  推进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建设工作,打牢基础是根本,而关键之举在于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和创建活动,大力培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使各民族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光荣传统代代相传。

  2014年12月23日,广西电视台600平方米演播厅座无虚席,一场以“和谐壮乡·团结进步”为主题的广西首届中小学民族团结知识大赛在这里举行。

  比赛对选手们进行了各民族名称、特色产品等方面内容的考察。“新疆盛产哈密瓜、无花果、棉花等”“广西蚕茧产量全国第二”“内蒙古和宁夏都是我国重要的煤炭生产基地”的说法对不对?一个个问题看似简单,背后却蕴藏着丰富的民族知识,让选手和观众都接受了一次民族团结教育课。

  这只是我区在推进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建设,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夯实民族团结进步思想基础的一个小片段。

  5年来,全区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党的民族政策和国家的民族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把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纳入公民道德教育的全过程,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全过程,并充分发挥全区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等干部学院(校)的阵地作用,不断提高其责任感与使命感。同时,特别注重在各族群众中加强宣传教育,增强了各族群众珍惜和维护民族团结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使全社会牢固树立民族团结进步的思想观念。

  “1929年12月11日,邓小平、张云逸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在百色领导了威震南天的百色起义,创建了中国工农红军第七军和右江革命根据地,谱写了壮、汉、瑶等各族人民团结战斗的胜利篇章。”走进百色起义纪念馆,讲解员向参观者耐心讲解。

  建设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打造宣传教育重要窗口。2011年以来,百色起义纪念馆、广西民族博物馆、河池市东兰革命烈士陵园、南宁市昆仑关战役旧址等7个单位先后被国家民委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与此同时,从2010年开始,自治区分三批命名田东县百谷红军村、金秀瑶族博物馆、河池市红七军河池宿营地旧址等45个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示范基地。各个基地积极发挥民族团结宣传和创建活动重要载体作用,成为激发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宝贵资源和精神动力。

  民族团结教育要面向未来,要从娃娃抓起。近年来,我区着重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深入学校:在全国率先组织开展全区中小学民族团结知识网络竞赛和电视大赛;通过积极开展优秀民族文化进校园,支持106所中小学民族文化教育示范学校建设;实施民族文化传承创新职业教育基地建设工程,支持17个职业教育民族文化传承基地建设……鲜明的主题,丰富的活动,形成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的良好校园氛围。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是推进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建设的重要举措。围绕建设模范区目标,我区更高地擎起了民族团结进步的旗帜。

  “多亏社区及时帮我女儿解决户籍问题,帮她圆了大学梦。”回忆往事,梧州市龙山社区流动居民龙章德感慨地说。龙章德是湖南苗族人,按照规定,他女儿参加高考需回原籍考试,考虑到女儿从小在梧州长大,他想让女儿在梧州参加高考。社区工作人员了解他的想法后,经多方努力,最终让他的女儿顺利入籍梧州,她女儿如愿在梧州参加高考并一举考上了大学。

  龙山社区是一个多民族聚居的社区,目前有壮族、苗族、土家族等7个少数民族居民约150人。针对这一实际,该社区以“民族同心”为抓手,围绕民族团结,共建和谐社区齐发力,形成民族团结、和谐发展的良好局面。

  5年来,全区各市、县(市、区)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镇、进学校、进宗教场所的“六进”活动,并把它们作为开展创建活动的主阵地和主渠道。广泛开展“和谐单位”“和谐村屯”“和谐家庭”等“九个和谐建设”活动,唱响民族团结的主旋律。

  创建结硕果。2016年9月,国家民委命名南宁市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市,成为全国仅有的13个示范市(州)之一。此外,桂林市象山区、柳州市三江侗族自治县、贺州市八步区黄洞瑶族乡、广西民族中等专业学校等20个单位也被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

  如今,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已经成为我区各行各业、社会各个层面的自觉行动。

 

加快发展惠民生 提升少数民族获得感和幸福感

 

  2014年11月23日,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举行自治县成立30周年庆祝大会。当地各族群众欢聚一堂,载歌载舞,共同庆祝各项事业取得新发展。在这背后,自治区支持罗城县庆的5500万元为民办实事项目资金及时到位,并扎扎实实办了一批看得见摸得着的实事好事,有力地支持了当地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

  民族关系问题本质上是发展问题。促进少数民族聚居区经济社会加快发展,夯实民族团结进步的物质基础,成为我区推进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建设的一大法宝。

  5年来,我区进一步加大一般性转移支付支持力度,2012—2015年,自治区财政累计下达少数民族聚居区64个县(市、区)一般性转移支付2070.08亿元,年均增长17.13%,占2012—2015年广西一般性转移支付的59.78%,有力地支持了少数民族聚居区的经济发展。

  一条条蜿蜒的村级水泥路穿屯而过,一排排错落有致的房屋掩映在青山绿树中,家家户户门前屋后整洁漂亮,村民们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

  走进靖西市龙邦镇界邦村额怀屯,一幅和谐的景象让人动容。很难想象,此前这里不通电、不通路、不通水、不通广播电视,村民住的是低矮破旧的房屋。额怀屯的巨变,得益于靖西市兴边富民“十二五”规划的扎实推进。

  据统计,5年来,自治区财政投入资金53.26亿元,积极推进兴边富民行动大会战,全面解决0-20公里范围边境地区和少数民族聚居区生产生活困难。

  以改善基础设施建设为抓手,我区还投入了更多的“真金白银”,加快少数民族聚居区经济发展:累计下达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资金4.85亿元,支持人口较少民族聚居区各项基础设施建设;累计下达资金6.81亿元,支持少数民族聚居区中小学校舍安全改造、食堂改造、校园建设等教育基础设施建设;累计下达资金55.60亿元,推进少数民族聚居区农村公路“千村通畅”工程……

  与此同时,新型工业化建设的步伐不断加速。5年来,我区7个少数民族聚居市南宁、柳州、百色、河池、防城港、来宾、崇左等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由2011年的7250.7亿元增长到2015年的11840.4亿元,增长63.3%。工业经济快速发展,为改善各族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提供了物质支撑。科技创新能力也在全面提升。5年来,我区在少数民族聚居区共投入科技经费约8亿元,组织实施各类科技计划项目(课题)共1819项,培育壮大了蔗糖、桑蚕、油茶、茶叶等一批区域带动性较强的特色优势产业,有效带动农民致富。

  保障和改善民生是巩固发展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促进社会和谐的治本之策。我区坚持民生为本、民生优先,采取一系列非常措施,重点解决少数民族聚居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增加就业,增加收入,增加脱贫人口。5年来,城镇新增就业累计250.7万人,城镇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年均增长9.7%和12.7%,收入比进一步缩小。举全区之力打好脱贫攻坚战,560万农村贫困人口摆脱贫困。保障性住房建设、农村危房改造力度加大,超过800万城乡群众住房难问题得到解决。

  ——不断提高城乡低保保障水平。2012—2015年共筹集城乡低保资金280.73亿元,其中投入少数民族聚居区约180亿元,占64.12%。调整提高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城乡低保平均保障标准分别达到每人每月404元(4848元/年)和213元(2556元/年)。

  ——持续加大医疗救助工作力度。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深入推进,职工、城镇居民和新农合三项基本医保参保率均达97%以上。2012—2016年,自治区共下达医疗救助补助资金33.08亿元,其中少数民族聚居区约占22.27亿元,约占67.33%,有效救助困难的各族群众,及时兜住他们的生活底线。

  ……

  一组组实实在在的数据,折射出我区改善少数民族聚居区民生所取得的成效。通过织密织牢少数民族聚居区民生保障网,少数民族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不断提高,进一步打牢了民族团结进步、社会和谐的基础。

 

全面进步促繁荣 汇聚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大合力

 

  经济发展大步前进,社会事业紧紧跟上。

  发展少数民族社会事业是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重要抓手。大力推进少数民族社会事业发展,是近年来我区推进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建设最鲜明的态度。

  先后组织边境地区建设大会战教育建设工程等一系列的教育建设工程,极大改善少数民族贫困地区的办学条件;将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制民族班学生全部纳入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范围,将普通高中寄宿制民族班学生全部纳入国家助学金政策覆盖范围;在中考、高考时对少数民族考生给予适当降低分数录取的照顾,帮助少数民族考生圆求学梦……为提高少数民族的整体素质,自治区党委、政府针对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聚居区的实际,采取了一系列特殊措施优先发展民族教育事业。

  措施足,效果显。目前,全区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园率、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高等教育毛入学率大幅提高,各级各类教育迈上新台阶。仅2016年高考录取率就接近80%,高等教育毛入学率接近20%,少数民族在校大学生的比例与人口比例大体相当。随着各级学校教育水平的提高,少数民族的整体素质也得到有效提高。

  2016年7月15日,经在土耳其伊斯坦布尔举行的第40届世界遗产大会审议通过,广西左江花山岩画文化景观成功列入《世界遗产名录》,成为中国第49处世界遗产,并实现了广西世界文化遗产“零突破”,同时填补了我国岩画类世界遗产空白。

  文化是一个民族存在的根基,是民族发展的动力。在建设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的过程中,我区始终把推进民族文化繁荣作为主要内容,大力发展民族文化,建设各民族共享共乐的精神家园。

  马山会鼓、抛绣球、对山歌……2016年4月8日,南宁民歌湖畔歌声萦绕,在此举行的2016南宁“壮族三月三”活动中,各类民俗活动精彩纷呈。当天活动汇聚了全国14个少数民族同胞带来的民族歌舞。除了精彩的文艺汇演,现场市民和游客还体验了滚铁环、抛绣球、板鞋竞技等民族竞技活动。此外,活动现场还安排了“欢喜扣相亲会”“中华古典礼仪”“汉式婚礼”等体验活动,为群众奉献了一场精彩的民族文化盛筵。

  2014年,自治区政府决定把“壮族三月三”设为全区公众假日。此后,“壮族三月三”民族文化活动,成为一张彰显广西民族文化的亮丽名片。

  为弘扬民族文化,展现民族风情,培育文化品牌,更多的措施在扎实推进:

  ——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水平不断提升。5年来,自治区财政积极筹措资金共10.71亿元,支持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其中,仅支持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县级图书馆、文化馆免费开放,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农村电影放映工程等建设,自治区财政就统筹安排专项经费共计6.33亿元。

  ——大力实施民族文化发展战略并凸显民族文化魅力。加快城乡文化一体化发展,初步形成了覆盖城乡的数字文化服务体系。重点培育南宁国际民歌艺术节、中国壮乡·武鸣“三月三”歌圩等民族节庆文化品牌。深入拓展对外文化交流的深度和广度,成功举办10届中国-东盟文化论坛。

  ——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除了崇左花山岩画入选世界文化遗产名录外,刘三姐歌谣等数十个项目入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20多个县(市、区)、乡镇被命名为中国民间艺术之乡。依托国家级和自治区级“非遗”名录,建立了壮剧、桂剧等多个“非遗”传承基地和文化生态保护区,创造了“非遗”保护的广西模式。

  ……

  通过进一步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广泛开展民族民间文化活动,统筹发展精神文明建设与民族文化精品,我区民族文化发展迎来大繁荣的同时,也使文化的发展推动民族的发展,文化的繁荣促进民族的繁荣。

 

壮大队伍挑重任 注入维护团结稳定新活力

 

  大力拓宽少数民族干部的来源渠道。通过深入实施“青苗人才工程”,改进和完善选调生工作,把优秀大学毕业生作为少数民族干部队伍的重要来源。同时,在公务员考录政策中,向少数民族考生及少数民族聚居区考生倾斜,面向村“两委”干部、大学生村官、事业单位人员定向招录乡镇机关公务员,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划定出一定比例定向招录少数民族考生,进一步壮大少数民族干部队伍。

  将少数民族人才干部的培养置于重要位置。通过深入实施少数民族干部培训工程、少数民族后备干部培养工程、少数民族聚居区和贫困地区人才发展专项规划、西部人才培训项目等,促进少数民族人才队伍和干部队伍的发展壮大。坚持把能力建设贯穿于加强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建设全过程,出台《2013—2017年广西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将少数民族干部培训作为全区“十二大培训工程”之一。依托党校、干部学院等教育培训主阵地,积极推进与国内重点高校的校地合作,对少数民族干部进行大规模培训。坚持每年举办少数民族干部学历进修班,着力提高我区少数民族干部的学历层次。把经济建设、扶贫攻坚的主战场作为培养、锻炼干部的“大课堂”。注重选派少数民族干部参加“第一书记”和“美丽广西”乡村建设工作队,2012年开始,每年集中选派机关干部到贫困村担任党组织“第一书记”,推动一大批少数民族干部到基层接地气、知民情,在基层一线锻炼成长。

  种种举措,促进大批少数民族干部的茁壮成长,不断发展。目前,我区少数民族干部和各类人才基本达到或超过少数民族的人口比例,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注入了新活力,成为我区实现民族区域自治、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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