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经济与社会发展
自治区民宗委顺利完成2017年第二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少数民族发展支出方向)分配工作
来源:融水苗族自治县民族和宗教事务局     发布日期:2017-08-07 15:14

  中央下达我区2017年第二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少数民族发展支出方向)17281万元。根据国家民委和财政部要求,结合我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自治区民宗委按照因素法顺利完成本批次资金分配工作。

  一是突出脱贫攻坚工作实际。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数、贫困村数纳入客观因素,这两项指标占客观因素指标的60%。加大贫困因素的资金投入,推动各地脱贫攻坚工作。从统计来看,2017年第二批下达资金共安排54个贫困县资金量合计12006万元,占资金总量的69.5%。

  二是突出民族工作实际。政策因素是根据我区少数民族工作实际设置的。结合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工作实际,把特色村寨建设纳入资金分配政策因素,推动当地特色旅游产业发展,帮助少数民族群众增收致富。同时,为推进少数民族聚居区脱贫攻坚,将自治县、民族乡以及落实民族自治地方县庆、乡庆为民办实事项目,将民族自治地方指标纳入政策因素,加大对少数民族聚居区投入力度。

  三是突出工作实绩。将上一年度各地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建设和资金拨付情况以及专项督查情况纳入绩效因素,对资金使用较慢的县份核减资金投入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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