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经济与社会发展
自治区民宗委强化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督查和督促整改工作
来源:自治区民宗委网站     发布日期:2017-11-10 10:18

 

  

  为管好用好少数民族发展资金,自治区民宗委从2017年9月启动了2017年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专项核查工作,对资金重点县的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进行督查。根据工作安排,9月25日,由派驻自治区民宗委纪检组组长班美月带队到宁明县开展核查工作,对发现的项目建设进度慢的问题,要求宁明县切实加快项目建设,做好问题整改。为进一步强化资金效益发挥和促进问题整改,自治区民宗委主任卢献匾于10月11日再次到宁明县就依法依规使用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推进项目建设做了进一步要求,提出要精准使用资金,安全高效地使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效益惠及少数民族贫困人口。 

  10月23日,宁明县向自治区民宗委报送了关于2017年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使用慢整改落实情况的汇报。为强化问题整改,宁明县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先后组织有关部门召开专题工作推进会,强化管理制度学习,明确工作职责,立行立改。对资金项目建设和资金拨付提出了明确要求,在加快项目建设,强化项目监管下,确保在11月底完成资金拨付的90%以上。同时,要求相关部门抓好项目审计及下一年度扶贫项目库建设,争取下一年度项目早日开工,各族群众早日受益。 

  近年来,自治区民宗委高度重视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督查和督查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每年由委领导带队开展专项督查工作,边督查边反馈,要求各地及时落实整改并反馈整改情况。同时,将督查情况纳入下一批次资金分配因素,以督查优化资金分配,以资金拨付推进项目建设,以项目建设确保效益发挥。通过督查及督促发现问题整改,切实提高了地方管好用好资金的能力,规范了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的实施,推进少数民族群众聚居贫困村基础设施改善,使资金效益真正惠及各族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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