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经济与社会发展
国家民委、国家旅游局、全国工商联、国家开发银行关于推进武陵山片区旅游减贫致富与协同发展的意见
来源:国家民委网站     发布日期:2017-12-15 10:42
   

湖北、湖南、重庆、贵州省(市)人民政府:

  旅游业是武陵山片区重点培育的支柱产业,在扩内需、稳增长、增就业、减贫困、惠民生中发挥着独特作用。武陵山片区旅游资源富集,旅游业发展迅猛,旅游合作深化,旅游扶贫方兴未艾。推进片区旅游减贫致富与协同发展,是连片特困地区破解发展难题、厚植发展优势,促进区域旅游一体化发展、打造经济新增长极的重要途径;是统筹城乡和区域协调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深入实施精准扶贫方略、助力全面小康的重要抓手;是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构筑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为了贯彻落实《国家民委、国家旅游局、全国工商联、国家开发银行和湖北、湖南、重庆、贵州省(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武陵山片区旅游减贫致富与协同发展合作协议>》,加快实现片区脱贫攻坚和“国际知名生态文化旅游区”目标,探索连片特困地区旅游扶贫、区域旅游合作和跨省交界欠发达地区经济一体化发展的新路子,现就推进武陵山片区旅游减贫致富与协同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实施《武陵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2011-2020年)》,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大旅游、大扶贫、大市场、大协同、大发展”的思路,大力实施旅游扶贫战略,积极推进战略规划、政策体系、管理体制等方面的统筹协调、融合互动与改革创新,加快破解制约区域旅游发展的行政壁垒和制度障碍,促进生产要素有序自由流动,建立健全旅游减贫致富与协同发展体制机制,促进武陵山片区旅游业融合发展、错位发展、创新发展、一体发展、绿色发展,提高旅游全域化、现代化、国际化、信息化、一体化水平,拓展旅游扶贫新空间,加快旅游减贫致富步伐,探索旅游扶贫与区域旅游一体化发展“武陵山模式”,为连片特困地区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做贡献。

  (二)基本原则。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更好发挥统筹协调、规划引领和政策保障作用。加快完善市场机制,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积极推进区域旅游合作,促进生产要素在更大范围内有序流动和优化配置。坚持旅游扶贫,精准脱贫。切实发挥旅游扶贫的强大市场优势、新兴产业活力、强劲造血功能、巨大带动作用,坚持让农民成为乡村旅游参与主体、受益主体,扶真贫、真扶贫、真脱贫,切实提高扶贫成果可持续性,让贫困人口有更多获得感。坚持创新驱动,优势互补。消除隐形壁垒,破解影响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充分发挥各自比较优势,创新合作模式和利益分享机制,区域旅游一体化进程中实现良性互动,促进协同发展、协调发展、共同发展。坚持整体规划,分步实施。打破“一亩三分地”思维定式,从全局谋划片区旅游发展,加强战略设计,推进布局调整,增强整体性,明确目标任务、时间表、路线图,研究制定科学管用的实施方案,分阶段、有步骤地加以推进。坚持统筹推进,试点示范。立足现实基础和长远需要,统筹旅游扶贫、区域旅游合作与旅游业转型升级,对已达成共识、易于操作的领域率先突破,选择有条件的地区率先开展试点示范,发挥引领带动作用。

  (三)目标任务。以旅游减贫致富和建设国际知名生态文化旅游区为目标,以资源和环境承载力为基础,以加快转变旅游发展方式为主线,以旅游扶贫和区域旅游合作为载体,以构建协同发展体制机制为着力点,以打造旅游精品、壮大市场主体、完善产业体系、提升服务和保障水平为重点,着力优化片区旅游资源配置、调整产业布局,着力构建互联互通的旅游基础设施、信息和服务网络,着力打造武陵山特色旅游精品线路、旅游产品及旅游整体形象和品牌,着力构建联合开放、充满活力的旅游市场,着力构建整体统一、便捷高效的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努力形成武陵山片区旅游目标同向、措施一体、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协同发展新格局。

  二、推动重点领域改革

  (四)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简政放权,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加快构建适应“大旅游、大扶贫、大市场、大协同、大发展”的体制机制。加强旅游立法,破除隐形壁垒、行政分割,建立公开透明的市场准入标准和运行规则,依法加强旅游运营监管和公共服务。鼓励旅游行业组织和市场中介组织发展,推进地方旅游商(协)会建设,提高行业自律和专业服务水平。

  (五)推进旅游改革试验。深入推进国家旅游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创设各级各类旅游改革试验区、旅游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加快推进国家旅游扶贫试验区建设,大力发展乡村旅游扶贫,加大乡村旅游富民工程实施力度。率先在武陵山片区启动国家民族旅游试验区建设,统筹推进一批民族旅游示范点建设。积极推进国家公园体制试点。探索开展旅游资源产权交易试点,鼓励建立各类旅游交易中心、旅游大数据中心和休闲旅游研究中心。建立旅游资源资产产权用途管制制度,探索旅游景区所有权、管理权、经营权分离的管理运作模式。

  (六)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加快推进旅游行业国有企业股权多元化改革,加快传统旅游企业转型升级。引进和培育一批大型旅游集团,鼓励组建经营联合体,打造一批旅游企业品牌和跨界融合的产业集团、产业联盟。充分发挥民间社会组织的作用,加快组建 “武陵山旅游经济联盟”等跨界融合的区域旅游合作体,推行市场化、社会化、产业化运营。扶持壮大特色旅游企业,鼓励发展专业旅游经营机构,培育壮大乡村旅游中介服务组织,形成以大企业为主导、大中小企业协调发展的市场主体格局。

  (七)推动片区旅游一体化。以武陵山片区旅游交通联通、旅游线路共推、旅游营销联动、旅游信息互通、市场监管互动为重点,加快构建协同发展平台和网络。加快推进要素市场一体化改革,推进旅游交通一体化发展,推进资源环境一体化保护,推进公共服务一体化建设,探索建立基础设施互联互通、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联动、旅游产业协作发展、科技创新合作等区域旅游协同发展机制。积极融入国家“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建设等战略,深化片区与周边地区旅游合作。

  三、加快旅游基础设施建设

  (八)加快旅游交通建设。继续加强片区“大交通”建设,加快推进跨区域重大交通项目建设和片区外通内联的交通运输通道建设。加大旅游交通连接线建设,加快打通“最后一公里”,推动片区重点景区与周边地区的交通对接。加强城市公交服务网络与旅游城镇、旅游景区和乡村旅游点的无缝对接,实现“大交通”与“小交通”有效连接。强化国际机场的旅游区域枢纽功能及其他支线机场的旅游服务功能,积极增开国际国内旅游航线,鼓励开展国内、入境旅游包机业务。加快旅游航道及沿江沿湖公共旅游码头建设。

  (九)优化旅游公共服务。加强游客集散中心和旅游咨询中心建设,强化交通枢纽、商业中心、旅游集散中心、高速公路服务区、高铁列车和旅游专列等场所旅游咨询服务功能,提升旅游公共信息服务水平。完善旅游指引标识,将重要旅游景区的标志纳入道路交通标志范围,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完善旅游景区和旅游点指示标识。加强景区旅游道路、停车场、厕所、供水供电、应急救援、安防消防、垃圾污水处理等公共服务设施和生态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提升旅游管理服务水平。全面推进旅游标准化建设,探索区域旅游标准化示范区的建设,在推行国家旅游标准的基础上,加快建立武陵山片区统一的区域旅游标准。加快推进无障碍旅游。

  四、实施规划引导和项目带动

  (十)强化规划引领和区域统筹。将武陵山片区旅游业发展纳入各级人民政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科学编制旅游发展规划、各类专项规划和系统性融资规划。推动制定国家《武陵山片区旅游业发展中长期规划》、《武陵山片区旅游协同发展五年行动计划》,优化片区旅游发展布局,明确各板块功能定位,加快推动错位发展、融合发展、创新发展、一体发展、绿色发展。策划、筛选一批支撑作用大、关联带动强、品牌价值高、市场前景好的重点旅游项目,优先纳入各级政府重点建设项目。

  (十一)加大项目开发。加强旅游与关联行业的项目联动开发,支持编制旅游与交通、水利、农业、扶贫、林业、住建、文化等行业的融合发展规划,建立健全统筹推进重大旅游项目的工作机制,注重新业态的培育、产业链的延伸。强力推进生态旅游公路、水利风景区、乡村旅游区、森林生态景区、湿地公园、民族特色村镇、传统村落、旅游文化街区、城市绿道、文化旅游景区、国家公园等旅游综合体项目建设。

  五、深入实施旅游扶贫工程

  (十二)积极扶持建设一批对脱贫带动性强的重点景区。实施“景区带村”开发战略,综合考虑资源品质、区域交通情况、邻近地区贫困人口规模,在贫困地区规划建设一批知名度高的精品景区,逐步形成贫困地区旅游线(区)整体开发态势,辐射带动贫困村脱贫致富。建立健全重点景区与贫困村、贫困户利益联结机制和收益分配机制,强化当地居民参与,带动贫困村农民就业创业。

  (十三)引导支持具备条件的贫困村发展乡村旅游。坚持以农为本、以乡为魂,融合贫困村特色产业发展、易地扶贫搬迁、整村推进和生态保护,开发一批形式多样、特色鲜明的乡村旅游产品,加大对传统村落的保护和开发力度,因地制宜建设一批特色旅游村镇,构建农工商文旅有机融合的乡村旅游体系,推动乡村旅游全域化、特色化、精品化,积极发展乡村旅游新业态。加快配套设施建设,改善旅游发展环境,大力推进百万乡村旅游创客行动、旅游公益扶贫行动和乡村旅游村官培训,开展乡村旅游“千千万万”品牌推介活动,强化市场推广和智力支撑。探索资产收益扶贫,以旅游资源、扶贫资金等入股参与旅游开发,让贫困群众从旅游开发中获得稳定收益。

  (十四)引导支持贫困户发展各类乡村旅游业态。将旅游扶贫与新型城镇化、宜居村庄、美丽乡村等建设结合起来,探索建立不同类型的旅游扶贫模式,引导和支持打造一批旅游扶贫示范村镇。采取强技能、搭平台、送岗位、放贷款等多种方式,精准发力,帮助贫困群众就业创业,引导和支持贫困群众通过直接参与乡村旅游经营脱贫一批,参与旅游接待服务就业脱贫一批,拓展农副土特产品和民族民间手工艺品生产、加工、销售脱贫一批,参加乡村旅游合作社和资产收益分红脱贫一批,精品景区带动辐射周边贫困户脱贫一批。

  六、推进旅游业转型升级和融合发展

  (十五)突出旅游目的地建设。坚持合理保护与科学开发并重,进一步加大旅游资源跨区域整合与开发力度,加快培育一批优秀的国际旅游目的地、县域旅游目的地和乡村旅游目的地,构建要素集聚、多点支撑、彰显特色、错位发展的旅游目的地体系。策划打造一批精品景区、精品旅游线路、特色旅游小城镇、美丽乡村和自驾营地等,构建多元化、全覆盖的区域旅游线路网络体系。

  (十六)构建多元化旅游产品体系。适应消费升级需求,开发形成观光、休闲、度假相结合的旅游产品体系。推进旅游与工业、林业、商贸、科技、环保、教育等产业的融合,积极开发医疗养生旅游、老年旅游、研学旅游、体育旅游等专项旅游产品;努力研发旅游电子商务、自驾车旅游、房车旅游、营地旅游、影视旅游、演艺旅游等新兴旅游业态;积极发展漂流、攀岩、科考、邮轮游艇、低空飞行、拓展训练等特种旅游。

  (十七)创新文化旅游产品。大力发展文化观光、文化体验、旅游演艺等产业,开发建设一批高品位、有特色的文化创意景区、历史文化街区等文化旅游聚集区,提升旅游的文化内涵。打造一批高水准、有特色的文化旅游节庆、演艺和娱乐品牌,将具有群众基础的传统活动升级为旅游文化活动。鼓励专业艺术院团与重点旅游目的地合作,面向旅游市场打造特色鲜明、艺术水准高的专场剧目。大力发展红色旅游。

  (十八)积极发展“互联网+旅游”。推动在线旅游平台企业发展壮大,整合上下游及平行企业资源、要素、技术,形成旅游业新生态圈,推动跨产业融合。加强旅游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加快推进武陵山互联网旅游直销交易平台建设,探索建立在线旅游企业第三方支付平台。大力发展智慧旅游,制订智慧旅游城市、智慧旅游景区和智慧旅游企业的地方标准,支持创建一批智慧旅游示范点。构建区域旅游基础信息数据、旅游公众信息服务、旅游产业运行管理和旅游市场营销推广“四个平台”,实现旅游与交通、公安、商务、银行、气象、测绘等部门的数据信息共享和跨区域信息互联互通。

  (十九)发展特色旅游商品。开发一批具有地域特色、自主品牌、市场需求的特色旅游商品,培育国家级和省级旅游商品品牌,加强旅游商品知识产权保护,促进版权交易、创意转化。支持建设一批旅游商品生产基地和产业园区,培育一批旅游商品龙头企业、旅游商品专业市场、公共服务平台和“名匠”、“名创”。加快培育发展旅游装备制造业,打造旅游装备产业基地或产业园区。大力发展特色商业街区和旅游购物中心,建立完善多元化旅游商品销售网络。丰富提升特色旅游商品,重点支持开发精品、名品和标志性旅游商品。鼓励将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转化为旅游商品,加大对老字号旅游商品、特色手工艺品、特色民族用品等开发支持力度,培育一批旅游商品研发、生产、销售龙头企业。

  七、大力发展“多彩民族”旅游

  (二十)推动民族特色旅游示范建设。实施民族旅游发展战略,推进“多彩民族”旅游试验区建设,打造民族旅游精品,促进民族旅游走廊建设。推动民族特色旅游县(市)、民族特色旅游产业园区、民族文化旅游创意景区、民族特色旅游乡镇、民族特色旅游街区、民族特色旅游村寨、民族特色旅游商品企业、民族客栈和民族之家示范建设,重点打造乡村民俗馆、研学基地、民族特色演艺节目、体育竞技节目、民间节庆活动、民族特色餐饮企业等。

  (二十一)创新民族特色旅游产品。加强观光旅游提档升级,大力开发休闲度假旅游产品,发展民族风情、民俗节庆、宗教文化、民族体育竞技、旅游演艺等旅游休闲项目。积极发展民族医药健康旅游和民族历史文化研学旅行活动。大力提升旅游民族文化内涵,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构筑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鼓励专业艺术院团与重点旅游目的地合作,打造民族特色浓郁、艺术水准高的专场剧目。扩大民族特色传统节庆品牌效应,组织开展参与度高的文化旅游活动,将具有群众基础的传统活动升级为旅游文化活动。

  (二十二)规范和提升“多彩民族”旅游品牌。着力打造 “多彩民族”旅游品牌,研究支持民族旅游发展政策,引导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发展旅游产业。加强标准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推动民族旅游等级评定工作,提高民族文化旅游规范化管理和服务水平,提升品牌价值,加大宣传推介,扩大市场影响。大力加强民族旅游人才开发,培养旅游规划设计、产品研发、市场营销、经营管理等方面的人才,积极开展一线从业人员培训,不断提高民族旅游管理和服务水平。

  八、加强旅游形象宣传和品牌推广

  (二十三)加强旅游品牌建设。以武陵山旅游总体形象为核心,以旅游精品建设为基础,打造一批国内外知名的旅游目的地品牌和旅游产品品牌,建设一批跨区域旅游精品线路,提高旅游产业的核心竞争力。加强旅游精品建设,提升武陵山片区旅游景区景点的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提升旅游产品的文化内涵,将美丽的自然山水与独具魅力的风土人情融为一体,全方位展现武陵山魅力。支持具有自主品牌、民族品牌的旅游企业做大做强,引导旅游企业通过自主开发、联合开发、国内外并购等多种方式发展自主品牌,鼓励旅游企业通过争创驰名著名商标和参加质量认证等多种形式提高知名度和竞争力。

  (二十四)加强旅游形象推广。实施多层次、宽领域、全方位旅游营销推广。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建立和完善政企联手、区域联动、部门联合、上下互动的宣传营销机制,实施联合营销和整体推广。将旅游形象纳入政府对外形象宣传系统工程,整合各类宣传资源,统筹组织旅游形象推广工作,开展旅游公益宣传。支持举办“武陵山旅游发展高峰论坛”、“武陵山旅游博览会”等区域标志性会展活动,扩大“武陵山旅游”品牌效应。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逐步实现旅游宣传促销专业化、市场化。实行线下营销与线上营销相结合,积极利用各种新媒体进行旅游形象推广,积极构建全媒体时代的立体营销系统。

  九、拓宽旅游投融资渠道

  (二十五)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加大各级政府对重点旅游景区、旅游线路、生态旅游开发、乡村旅游扶贫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支持力度,加大对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和相关引导资金投入。研究设立武陵山片区旅游发展基金。支持将符合条件的旅游企业和项目纳入各级政府服务业发展、扶持中小企业发展、小城镇建设、新农村建设、扶贫开发、节能减排、文化遗产保护等专项资金扶持范围。制定出台鼓励政策和措施,引导动员社会力量,开展旅游扶贫公益行动。支持企业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投资、建设、运营旅游项目。优化政府投资使用方向,改进政府投资使用方式,通过投资补助、基金注资、担保补贴、贷款贴息等方式,支持社会资本参与旅游建设,强化政府投资的引导带动作用。

  (二十六)加大金融扶持力度。发挥开发性金融先导作用,加大对旅游业的金融支持,建立完善旅游投融资主体,建立旅游企业融资协调机制,支持符合条件的旅游企业通过多层次资本市场,以债权、股权等多种形式融资。积极推进《国家旅游局、国家开发银行关于开发性金融推动旅游产业转型升级合作协议》及《国家民委、国家开发银行关于开发性金融支持武陵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的意见》的实施,研究新形势下开发性金融支持武陵山片区脱贫攻坚和旅游发展的相关政策。鼓励风险投资基金、私募股权基金参与旅游项目开发建设。加大对旅游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创新发展符合旅游业特点的信贷产品和模式,引导信贷资金采取银团贷款、集合信托等方式支持重大旅游项目建设,鼓励开展旅游景区经营权质押和门票收入权质押业务,积极开展旅游企业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林权抵押等抵质押贷款业务。拓宽旅游中小微企业、“农家乐”等乡村旅游经营户融资渠道,加大信贷支持。建立健全旅游产业融资担保体系。支持符合条件的旅游企业上市,加强债券市场对旅游企业的支持力度,推进旅游项目产权与经营权交易平台建设,积极发展旅游投资项目证券化产品。充分利用开发银行客户资源和工商联民营资本优势,加大旅游项目招商力度,吸引民间资本、社会资本和外商资本特别是境内外战略投资者、上市公司参与开发旅游项目、参股旅游企业。

  十、强化旅游人才智力支撑

  (二十七)完善人才发展机制。编制旅游人才中长期发展规划,优化人才发展的体制机制,把旅游人才队伍建设纳入各级政府干部培训计划和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加强旅游学科体系建设,优化旅游专业设置,大力发展旅游职业教育,支持重点旅游院校发展。建立完善旅游人才评价制度,培育职业经理人市场。落实导游薪酬和社会保险制度,逐步建立导游职级、服务质量与报酬相一致的激励机制。建立旅游人才引进机制,探索建立吸引国际旅游人才、专业技术人才、离退休老专家、老教师等进入旅游行业的弹性用人机制。

  (二十八)加大人才开发力度。加强重点人才、实用性人才和小语种导游、策划营销、电子商务、信息管理等紧缺性人才培养,引进一批高素质的规划创意、市场营销、酒店管理、导游讲解等紧缺专门人才。加强与高等院校、企事业单位的合作,建立一批旅游人才教育培训基地,加强从业人员培训。

  (二十九)加强旅游智库建设。充分发挥旅游专家库作用,完善咨询参谋机制。支持旅游科研单位和旅游规划单位建设,加强旅游科学理论及其应用研究,推动成果运用和转化。鼓励武陵山片区面向社会公开招标一批旅游研究课题、区域重大旅游项目规划和策划,逐步提高旅游资源开发和产品研发水平。

  十一、强化保障措施

  (三十)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方面要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加强领导,建立有效工作机制,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建立高层联席会议协商机制,实施由四省市政府轮值的八方高层联席会议协商制度,每年召开一次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和跨地区重大事项。建立国家部行会协商机制,设立由四部门(单位)分管领导担任组长的“武陵山片区旅游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协调和制定四部门推进武陵山片区旅游发展的相关政策,争取有关项目资金支持,研究部署重大活动和工作措施。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就相关工作进行研究磋商。建立地方政府领导机制,成立由四省市政府相关负责人牵头,片区联系单位、民宗委、旅游局、工商联、开行分支机构和相关职能部门参加的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加强指导和督促检查。建立专题协调机制,依托武陵山片区试点联系工作领导小组,沟通协调相关政策规划,对接重大项目和跨区域项目,加大资金项目支持。建立工作磋商机制,实施由片区市(州、区)政府轮值,领导小组办公室,片区市、州、区政府,相关行业协会及联盟等参加的协商制度,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磋商相关工作计划和方案。建立信息交流沟通机制,及时沟通和交流涉及武陵山片区政策法规、重大事项、年度计划、工作进展和对外宣传等方面的信息。分类分级开展旅游扶贫调研,为政策制定与实施提供科学依据。

  (三十一)明确责任分工。四省市和片区各级政府要发挥主体作用,主动作为,加强领导和统筹协调,研究制定发展战略和相关规划,推动实施重大政策、重大项目和重大工程,构建促进旅游科学发展体制机制,明确工作部门和责任,完善工作制度,制定实施推进方案与措施,加强督促检查,把区域旅游合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国家民委要发挥武陵山片区联系单位作用,统筹协调省部行会合作和跨区域协作,推动形成适应“大旅游、大扶贫、大市场、大协同、大发展”的体制机制,加大对片区改革发展、政策规划、项目资金的协调支持力度,推动民族旅游加快发展。国家旅游局要发挥旅游行业主管部门的职能作用,支持武陵山片区旅游业融入国家战略,加强管理指导与国际国内交流合作,加大规划标准、政策法规、项目资金、宣传促销、人才培养等方面的支持力度,支持加快旅游重点领域改革创新步伐,推动武陵山片区旅游先行先试和率先发展。国家开发银行要发挥开发性金融机构的独特优势和先导作用,加大对武陵山片区旅游融资、融智和融商支持力度,拓宽旅游企业融资渠道,采取投资、贷款、债券、租赁、证券等方式,完善融资模式,创新金融产品,强化金融服务,助推武陵山旅游业发展。全国工商联要发挥商会组织和会员的优势,鼓励引导非公有制经济支持武陵山片区旅游发展,培育壮大旅游关联民营企业,推动实施光彩事业、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鼓励支持行业组织及会员、民间资本参与组建跨区域旅游联盟、特色专题联盟和旅游发展基金。各有关方面要加强沟通配合,统筹落实各领域协同发展工作。

  (三十二)完善政策支持。国家民委、国家旅游局、全国工商联、国家开发银行积极协调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监管机构,推动片区各项扶持政策的落实;积极发挥职能作用,推动出台相关支持政策。各级地方政府要加强政策创新推动,切实落实国家支持片区发展的各项政策,研究出台差别化支持政策,进一步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共同为武陵山片区旅游减贫致富与协同发展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三十三)营造良好氛围。加大宣传力度,重点做好典型宣传和政策措施解读,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努力营造全社会支持和参与旅游减贫致富与协同发展的良好氛围。

  

  

     国 家 民 委     国家旅游局  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      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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