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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出台贯彻落实《国家民委“十三五”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规划》实施方案
来源:自治区民宗委     发布日期:2017-06-23 15:30

 

  2017.6.23《国家民委“十三五”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下发后,广西民语委、民宗委(以下简称两委)积极抓好《规划》精神的贯彻落实工作,并于6月12日出台两委贯彻落实《规划》的实施方案。

  该实施方案内容包括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重点项目、组织实施和保障措施等三个方面内容。总体要求部分明确了 “十三五”期间广西少数民族语文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的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和重点项目部分,提出了“十三五”时期广西少数民族语文工作法治化建设、少数民族语文基本情况调查、少数民族语文基础研究、双语人才队伍建设、壮语文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少数民族语文公共服务、少数民族语文科学保护、少数民族语文翻译出版广播影视、少数民族语文交流与合作等9个方面的具体任务。同时,将主要工作任务细化成14个重点项目实施,每个项目分别落实了责任单位。重点项目包括: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关于少数民族语文的方针政策、推进《广西壮族自治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制定、开展边境地区少数民族语文情况调查、壮文推行使用60年工作总结、培养少数民族语文科研人才、建设双语人才基地、推动双语干部培养培训、完善壮语文水平考试制度、建设广西少数民族语言资源网、编纂出版广西民族语言词典、双语和谐乡村(社区)建设、少数民族濒危语言保护、民族语文翻译人才培养、壮汉双语读物翻译出版。

  贯彻落实《规划》实施方案的出台,为自治区两委系统贯彻落实《规划》精神指明了方向,明确了任务,落实了责任与措施,必将有力推动广西少数民族语文工作科学健康发展,为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推进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建设,实现广西“两个建成”和富民兴桂奋斗目标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据悉,除了出台贯彻落实《规划》的实施方案以外,两委还根据实施方案的精神,按照年度分步实施的要求,同步制定印发了贯彻落实《规划》实施方案的2017年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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